坚持围绕中心 竭诚服务职工
——党的十九大以来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综述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团工作、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党的十九大以来,省直机关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拓展建功立业活动,做细职工维权服务,抓实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贡献力量。省直工会工委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工会系统先进单位”,所在支部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省直机关工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其贯穿到工作各环节,以实际行动体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抓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推动基层工会委员会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心组织“学习新思想、坚定跟党走”专题宣传,网站、微信公众号共编发专题内容百余期。深入梳理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组织各基层工会开展专题学习,推动学懂弄通做实。
抓思想引领。每年组织“庆五一”系列主题活动,推进“中国梦•劳动美”专题宣传50余期,广泛开展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把思想教育融入“职工书屋”建设,每年开展读书节活动,推动创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9个、全省职工书屋示范点13个。推进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十九大以来共推荐福建省职业道德“双十佳”集体和个人13个、“职工最美家庭”12个。加强网站和“屏山e家”微信公众号建设,关注度和浏览量持续提升。2022年“我为新时代增辉”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直播在线收看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转载阅读量均超百万。
抓党建带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省直工会工委编制基层工会向同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的工作规则,推动党的领导要求制度化,增强基层工会跟党走的行动自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建设的若干规定》,推动健全省直机关工会工作机制,有效加强对机关基层工会工作领导。
二、勇担使命走前头,强化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建功立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主力军作用。省直机关工会坚持围绕中心,聚焦省委、省政府部署,团结引领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比学赶超、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在助力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文旅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中展现主力军作为。
持续推进服务中心专题活动。开展“抗疫情、助复工、促发展”活动,选树“最美逆行者”544名、“最美守护者”892名、“最美奋斗者”911名,累计慰问疫情防控一线人员3567名,发放慰问金及物资265万元。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开设“情系乡村、全福同兴”推介专栏,组织50多名驻村干部推荐200多种特色农产品、乡村旅游项目,发动基层工会购买扶贫农产品1100万元。实施“职工疗休养、职工春秋游、职工自费游”三个带动计划,筹措720万元疗休养资金,协调80多家职工疗休养基地推出100多个针对机关职工的旅游优惠系列套餐,发动基层工会、广大职工带动文旅消费,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
广泛开展劳动和职业技能竞赛。出台《关于深化省直机关劳动和技能竞赛的实施意见》,分级推进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先后组织两届省直机关党建知识和党务技能竞赛、两届公文写作技能竞赛。采取指导策划、参与联办、经费补助等方式,每年推动各单位开展50多场各具特色竞赛活动,参与人数超过7000人次,促进机关广大职工在各自岗位上攻坚克难、服务发展。
深化拓展“五一”劳动奖争创工作。坚持以创促建、创新引领、典型带动,广泛开展单位争创五一劳动奖状、处室(办事服务窗口)争创工人(五一)先锋号、职工个人争创五一劳动奖章活动。2018年以来,共培育产生全国、省劳模22位,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集体158个,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个人64位,创建“全国、省劳模(示范)工作室”20个,省直各单位、各处室(集体)、广大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热情持续高涨。
三、满腔热忱为职工,把维权服务工作做到职工群众心坎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直机关工会突出“以职工为中心”这个工作导向,切实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进一步树立“娘家人”“贴心人”的良好形象。
推进困难帮扶多样化。连续13年开展省直机关医疗互助活动,15149人次受到补助,发放补助金7662.7万元,受到广泛好评。贯彻《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广泛开展“两节”送温暖、金秋助学、纾困救济等活动,共帮扶慰问职工11400多人次730多万元。推动各单位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基金,结合各自实际做细做实职工关怀帮扶。
推进维权工作制度化。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开展专题调研和建言献策,促进干部职工有序休假。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拓展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若干意见》,连续8年开展省直机关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每三年一轮覆盖所有省直单位。2022年全额补助55个单位600万元,组织2000名职工疗休养。贯彻《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联合省直妇工委开展送教下基层等关爱女职工健康活动,保障女职工权益。
推进特定关怀精细化。推动建设医生休息室34间,“妈妈小屋”39个。每年举办2-4期单身青年交友联谊活动,2022年以来探索开展青年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拓展训练营培训班,已办3期服务300余人,反响热烈。关注职工子女暑期看管难问题,2022年组织315名职工子女参加暑托班并补助22个单位自办暑托班,惠及800多人。部署实施“守护心灵、关爱健康”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提供心理咨询诊疗400余人次,心理讲座、辅导和培训60多场次,惠及职工3300多人。
推进文体服务常态化。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全民健身运动进机关。大力推广广播体操工间操,推动各单位普遍开展工间操活动。连续举办9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广泛开展迎新健步走、登山比赛以及各种体育邀请赛,发动150多个单位近万名职工参与其中。每年补助100多个单位300多万元,推动组建各种文体兴趣小组,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四、固本强基促改革,切实守好打牢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工会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是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的固本之策。省直机关工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
大力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抓实基层工会实名制管理,建立“基层工会基本信息数据库”。先后制定出台了基层工会组建、撤并、更名,换届工作、届中调整以及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系列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工会法,部署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印发《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常用制度选编》,持续加强工会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督促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深入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把职工之家建设作为机关工会工作的重要载体,持之以恒予以推动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全国、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及复核,开展模范职工之家结对共建,探索开展省直机关示范性职工之家选树工作,共培育86个全国、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结合实际推进共享职工之家建设,示范性打造省直机关共享职工之家。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部署开展基层工会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推动建立健全工会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机制,为基层工会干部学习提升提供制度保障。每年3期分类型举办基层工会主席培训班,三年一轮实现对所有基层工会培训全覆盖。注重培养选树优秀工会干部,先后有25名干部被评为全国、省优秀工会工作者。
改进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监督。坚持收好、管好、用好三者并重。每年均较好完成法定收缴、上缴任务,连续6年被评为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坚持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省直工会工委本级管理工会经费支出向基层倾斜,下拨经费在总支出占比平均在80%以上,2018年以来累计下拨总额达7738万元。持续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监督,制发《基层工会经费拨缴实施意见》《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一轮对厅局工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促进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合法合纪合规。
新时代新征程赋予工会工作新的历史使命。省直机关工会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强化责任担当,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